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城市交通实行公交优先,重点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控制出租车总量。建设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