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名城保护范围内的住户应当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