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九条有效传统民居等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由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