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