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听证时,可以邀请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消费者代表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听证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