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九条有效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二)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四)表彰、奖励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