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乡(镇、街道、农场)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