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已废止幼儿园更换主办单位或主办人、更改名称、搬迁园址、改变办园形式或停办,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