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景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