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章 实验动物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制定并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