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监督,协调处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年度稽查制度。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