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夜间施工作业的,责令停上施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