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章 罢免、职务终止、辞职和补选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成员被罢免、批准辞职或者职务终止后,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2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