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协助下,按照便于组织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并推选出组长、副组长。

本级代表可以单独编组,也可以同上级代表或者下级代表联合编组,还可以按代表所属系统或者行业编组,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可以单独编组。各类新区、开发区辖区内的代表可以单独编组。

代表小组应当建立活动制度,制订活动计划,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活动。代表小组要有活动场所,建立代表活动室,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办公设施。

代表应当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遵守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