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县、乡、村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控制。重视老年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状况。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中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的发掘、整理和应用。保护、发展和应用药材资源。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培养医务人员,鼓励集体办医,允许个人依法行医。对自治县卫生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