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实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服务相结合的体制。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