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省的物业管理活动。市、县(市)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