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第二章 预防与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采取整治排水系统、修建水平梯田、蓄水保土耕作等综合治理措施,有计划地对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耕地进行治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