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涉及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活动的,都必须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