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健全风景名胜区档案,对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沿革、资源状况、范围界限、生态环境、服务设施以及建设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