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照先抢救受伤者,及时排除障碍,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勘查、检验,依法处理现场,出具伤亡鉴定结论。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