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