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请鉴定条件与鉴定程序第十六条有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高级工鉴定:(一)取得所申请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五年的;(二)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