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牌证管理第九条已修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应当接受有资质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培训,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相应的农业机械。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