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对经批准占用、挖掘市政设施的施工和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