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标志不全、损坏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