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六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行。法律规定不需要申请的除外。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