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三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适时总结和推广代表及代表小组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