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三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机制,保障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及处理质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