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执行职务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本级代表旁听本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