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执行职务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有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代表参加的视察和调研结束后,形成的相关报告,应当送交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