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执行职务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安排代表跨选区或者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进行调研或者考察。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