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的重点内容:

(一)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

(三)收支结构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