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二章 登记与管理第七条已废止公民申请登记注册为经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三)经考核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四)有固定住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