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已废止经纪人没有过错的,对合同是否履行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