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七章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特许经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许经营项目的临时接管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政公用产品供应与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