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特许经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许经营项目的临时接管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政公用产品供应与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