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因市政施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调整或者拆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重点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或者拆后复建方案,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并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