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疫区建设第九条有效缓冲区应当设置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进行规定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扑灭,并且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流通监管。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