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疫区建设第八条有效永吉县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根据畜牧业生产现状,在准确掌握动物繁育、饲养、流通、进出口、屠宰、加工和疫情信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条件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无疫区建设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