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永吉县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根据畜牧业生产现状,在准确掌握动物繁育、饲养、流通、进出口、屠宰、加工和疫情信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条件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无疫区建设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