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疫区建设第十八条有效无疫区内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动物源性原料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