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章 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第十一条已废止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