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滨河绿地的保护与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水城河滨河绿地的护堤护岸林木、两岸景观花草树木及公共服务管理设施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营造、更新和管理。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