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水城河滨河绿地的护堤护岸林木、两岸景观花草树木及公共服务管理设施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营造、更新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