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十九条已修改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科学调配水资源,保持饮用水水源的合理水位。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