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集中式饮用水生产与输送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供水企业应当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结束后,由供水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