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供水企业应当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结束后,由供水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