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供水企业应当对集中式供水管网和设施的生产企业、使用材质、使用年限与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建立完整的档案。

供水管网和设施的使用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

供水企业应当对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避免管网漏损。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