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