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三节 园林绿化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市实行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林绿化管理,注重市树、市花的种植与养护,形成独特的山水园林风貌和绿色发展空间,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