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